无障碍阅读

关于印发《陕西省交通运输厅深入开展领导干部大下访和落实领导包案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ZDDBG180933 发文字号: 陕交函〔2011〕249号
发布机构: 厅办公室 公文时效: 有效
名称: 关于印发《陕西省交通运输厅深入开展领导干部大下访和落实领导包案工作方案》的通知
主题分类: 陕交函文件 发布日期: 2011-04-28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交通(运输)局,厅直各单位:
  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省各级政府机关深入开展大下访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陕政办发〔2011〕11号)的要求,省厅制订了《陕西省交通运输厅深入开展领导干部大下访和落实领导包案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件:/File/2012-05-23-08-53-56.doc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深入开展
领导干部大下访和落实领导包案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切实增强各级领导干部的群众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确保“十二五”各项工作开局良好,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省各级政府机关深入开展大下访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陕政办发〔2011〕11号)精神,省厅决定在全省交通运输系统机关深入开展领导干部大下访和落实领导包案工作,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转变机关工作作风,正确把握同人民群众的关系,增强贯彻执行群众路线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坚持从思想上尊重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工作上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汲取智慧和力量,坚持用群众工作统揽交通运输信访工作,认真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领导下访和落实领导包案工作,集中化解信访积案,加强源头预防,强化“事要解决”,促进行业稳定健康发展。
 二、主要任务
 各单位结合工作实际,组织干部走出机关,走向基层,带着群众和职工反映的属于本单位工作和职能范围内的突出问题,按照“排查得早、发现得了、控制得住、解决得好”的工作原则,进一步健全完善矛盾排查化解工作机制,全面掌握、有效调处社会矛盾纠纷,预防和减少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种不安定因素,防止集体上访、群体性事件发生。具体做到:
  (一)深入细致排查本地本单位的群众信访问题、社会矛盾纠纷及群体性事件苗头隐患,做到全面掌握并记录在案,不留空白和死角。
  (二)集中时间和力量解决影响当前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问题,特别是历史遗留的六、七十年代参加公路建设临时工和农民养路工问题、公路建设征地拆迁补偿、拖欠工程款和民工工资与劳务纠纷、道路客运市场管理、成品油价税费改革人员安置以及职工福利待遇等方面存在的信访突出问题,实现重点矛盾纠纷问题及时得到有效化解,影响全省社会稳定的突出隐患得到有效消除。
 (三)坚持和完善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制度,要按照《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实施意见》,积极探索建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全面实施源头治理,严格依法办事,按程序办事,有效预防和减少交通运输行业在定决策、出对策、抓管理、搞改革中的矛盾纠纷。要严格按照法律和政策规定开展工作,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达利益诉求、解决利益纠纷,保障自身权益。
 (四)不断创新工作方法,完善工作制度,整合各种调解资源,积极探索建立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于一体,职责明确、职能集中、调解手段多样化的综合调处机制,逐步建立和完善对矛盾纠纷统一受理、集中疏理、归口管理、限期办理和巩固治理的工作体系。
 (五)要深入研究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机制。认真围绕群众关注的问题开展调查研究,积极探索适合本地本单位工作实际的群众工作新机制,把群众工作贯穿于工作各领域。进一步推进公正执法和依法行政,提高工作效能,畅通和拓宽人民群众利益诉求表达渠道,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群众工作,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明显提高。对下访中掌握的新情况和新问题,要深入调查研究,及时提出对策措施,推进有关问题解决。
 三、工作原则
 (一)深化认识,密切联系。要以对群众和基层干部职工深厚的感情和朴实的作风,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做到和群众人对人、面对面、手拉手、心连心,诚恳倾听群众和职工意见,深入了解群众疾苦,增强群众信任,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二)立足实际,解决问题。要正确把握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摆正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局部利益和整体利益、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关系,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和职工利益的行为,办好顺民意、解民忧、惠民生的实事,让人民群众得实惠、见实效。
 (三)区别情况,分类处理。对群众和职工反映的合理问题,有能力解决的要尽快解决;对那些合理但不合目前政策规定的,要研究论证、分析利弊、打破障碍创造条件解决;对无理过高的诉求,要耐心做好政策解释和思想教育工作。
 四、方法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10日至5月10日)
  1、制定方案。根据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安排,各单位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领导干部下访和落实领导包案工作方案。实施方案要于5月10日前报送厅办公室。联系人:边洁,联系电话(传真):88869009。
 2、广泛动员。各单位负责组织部署开展本地本单位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领导干部下访和落实领导包案工作,并通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加强宣传教育,广泛动员和组织各方面力量,全面开展工作。
 (二)排查登记阶段(5月11日至6月10日)
  1、深入排查。要结合单位实际,全面细致、反复排查本单位存在的矛盾纠纷问题苗头和隐患,坚持做到对矛盾纠纷摸清底数,摸清成因,摸清问题,不留空白,不留死角,掌控在握。
  2、集中梳理。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按轻重缓急进行梳理,要重点排查看过去遗留未解决的矛盾纠纷问题有多少,新排查出的矛盾纠纷问题有多少,需要通过及时调处可以消除隐患的有多少,需要通过集中调处才能彻底解决的有多少,需要通过上级协调综合调处的有多少,并有针对性地拿出切实管用的调处工作措施,区别不同情况,分级负责,归口管理开展调处工作。
  3、登记造册。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实行专人负责,按照诱因、时间、地点、单位、涉及人数、重点教育对象、事态发展预测等要素,逐件登记造册,逐一落实调处化解的责任单位、领导、人员和措施。
  4、研判分析。各单位要坚持实行矛盾纠纷研判分析会议制度,分析矛盾纠纷问题发展、变化、强弱的趋势动态,研究调处矛盾纠纷的对策、办法,协调解决调处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记录在案,有力地推动活动的深入开展。
 (三)调查化解阶段(6月11日至8月31日)
 1、调查化解。各单位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按照预定的调处工作方案,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协商、疏导等办法,全面开展“大调处”活动,确保问题得到及时解决。
 2、扎实开展领导接访下访活动。各单位要采取公开定点接访、重点约访、带案下访、驻点指导等多种方式,全面开展大下访工作,掌握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和制约我省交通运输发展的突出问题。
 3、落实领导包案责任。要坚持实行矛盾纠纷调处领导包案责任制,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要按照职责分工,坚持“谁接访、谁负责”的原则,严格实行“一个问题,一个领导,一套班子,一个方案,一包到底”的调处化解责任制,做到包牵头协调、包跟踪督办、包责任追究、包解决问题、包息诉罢访,确保矛盾纠纷件件有人抓,有人管,有落实,有效果。
  4、专项整治。对突出的矛盾纠纷,或矛盾错综复杂、对立情绪严重、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突出问题,及时向省厅报告,由省厅牵头,涉事单位密切配合,抽调人员组成工作组,深入实地,开展专项调处和综合整治。
  5、挂牌督办。省厅实行联合挂牌督办,并将此项工作列入年度目标责任和作为衡量领导干部实绩的重要依据。省厅根据近年来信访情况,罗列6个方面的信访突出问题和8件重信重访问题(详见附表)。对涉及到信访突出问题的责任单位,每月报告一次工作进展情况,对于几起重信重访问题,有关责任单位要在8月底前将办理情况总结报告,确保息诉罢访。
 6、巩固治理。对经过调处的重大复杂矛盾纠纷,要实行跟踪回访,督促协调调处事项的落实,彻底解决问题。对回访中发现的可能出现反复或者可能引发连锁反应的情况苗头,要迅速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化解,防止矛盾问题出现反复。
  (四)检查验收阶段(9月1日至9月30日)
  1、单位自检及系统检查。各地各单位要组织专门工作组,对本单位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领导干部下访和落实领导包案工作情况和成效进行自检自查。对问题解决不彻底,不能限期完成任务的,及时采取措施纠正和弥补。自检自查情况于9月15日前报厅办公室。省厅将组织系统检查验收。
 2、考核评比。根据检查验收结果,对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成效显著的单位和部门,进行通报表扬;对开展活动不重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不力的单位和部门予以通报批评,限期整改;限期整改仍未解决问题的,将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实行责任追究。检查验收情况纳入年终考核内容。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推动活动的顺利开展。各单位要把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领导干部下访和落实领导包案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作为维护社会稳定,维护行业稳定,推进交通运输快速发展的重要措施来抓。单位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对活动开展要亲自研究,亲自部署;分管领导是具体责任人,要具体抓好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单位领导班子是分管工作领域的直接责任人,要亲自抓好排查化解工作的组织、协调和落实。要结合本地本单位的实际,精心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广泛发动干部职工和社会各界力量积极参与,确保活动的深入有效开展。
  (二)转变作风,深入实际,扎实做好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各单位要结合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活动,进一步强化领导干部的群众观念,坚持用群众工作统揽交通运输信访工作,把解决矛盾纠纷问题、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作为为民办实事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各级领导干部要主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特别是深入到矛盾纠纷比较多的地方,主动下访,实地了解情况,掌握“第一手”材料,就地化解矛盾纠纷。
  (三)强化保障,夯实基础,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在开展活动中,各单位要投入经费,用于矛盾纠纷集中排查化解工作,确保有钱办事;要进一步整合基层力量,确保有机构有人员办事;要加强办案人员的学习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办案人员的理论素养、政策水平、业务素质和调解工作技能,确保调处化解工作的效果。
  (四)健全制度,完善机制,实现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长效管理。各单位要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不断把活动引向深入。各级领导在抓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中,要立足于当前,谋划于长远,在坚持和完善行之有效的排查调处工作制度的同时,积极探索建立与新形势、新任务相适应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长效机制,形成“大调解”工作格局。
(五)加强督查,严格问责,保证活动各项工作的落实。各单位在活动中,要加强检查督促,掌握进展情况,找出薄弱环节,提高调处质量。对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进度迟缓,效果不明显的单位,要采取有力措施进行督导,尽快扭转工作局面。要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对排查调处工作不力,不能限期完成调处工作任务,或推诿扯皮,激化矛盾,甚至引发群体性事件的,要依据党纪、政纪和法律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分享到:
Copyright © 2019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版权所有 陕ICP备:05009021号 网站标识码:6100000013

地址:西安市唐延路6号 邮编:710075

建议您使用IE9以上版本或其它支持Html5的浏览器进行浏览

值班室电话:029-88869099 传真:029-88869011

关闭